摘 要: | 受"辉格派"史学的影响,诸多西方学者一直强调中世纪英国盛行限制王权的"法治传统"。然而征诸史实则不难发现,在当时的英国,虽然流行着由日耳曼法、封建法与神法融合而成的"王在法下"的观念,但这种观念并不能真正地限制独裁的国王。被视为体现这种"法治传统"的议会,虽然有时限制君主的权威,但仍旧是国王的议会,从根本上说是支持王权的。大贵族集团利用议会来争权夺利,不应该被视为宪政意义的"革命"和"实验"。对西方学者的这一"辉格版"诠释,我们应该重新考量,在研究中将"思想中的政治"、"制度中的政治"和实际发生的政治区别开来,得出令人信服的科学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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