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高校法学特色专业的建设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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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庆华,孙桂燕.论地方高校法学特色专业的建设构想[J].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11(10):137-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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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庆华 孙桂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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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德州学院政法系,山东德州,253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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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地方高校法学实践教学改革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0GG134)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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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应地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要根据地方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确立专业建设的准确目标。就法学专业而言,其首先是培养适应地方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其次是坚持以人为本和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的办学理念,制定科学、可行的建设方案。就地方高校法学专业而吉,包括两点:一是以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优化法学专业的设置和布局的调整;二是以提高创新能力培养效率为目标,完善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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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高校 特色专业 法学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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