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清季由绅商主导的预备立宪公会等百余个政商学团体合作编纂的《商法调查案理由书》,主要内容先后为清朝及民国北京政府采纳,且修订成为民国法律,取代前清商律。此事体现清季预备立宪时期,新兴的绅商阶层的势力膨胀以及在国家事务中的作为。在此过程中,预备立宪公会的作用尤为重要。其率先向上海商务总会、商学公会创议编辑商法草案,得到赞同后,即设立商法编辑所,负主持讨论编纂之责,并承担部分编纂经费。后又负责携编定的《商法调查案理由书》赴都禀部,以求采择。根据此案起草的《大清改订商律草案》为民国北京政府认可接受,也与该会的人脉渊源关系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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