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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理论与对策
摘    要:<正> 农村宅基地是我国非农土地的占地“大户”。重建宅地使用制度,在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建设整体中占据重要位置。一我国农民宅基地自1962年中央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权属归生产队集体所有,至今已延续近30年之久。这种宅地制度格局具有明显的制度缺陷与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宅基地集体所有主体形同“虚设”,缺乏所有权经济利益实现机制,宅地产权没有制度保障。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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