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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关于1990年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公报
摘    要:现将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0%抽样汇总的人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下同)人口婚姻和妇女生育数据公布如下:一、有配偶人口比重。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配偶人口占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比全国平均水平68.15%高的有上海、天津、辽宁、北京、河北、吉林、江苏、黑龙江、山东、陕西、宁夏、山西、湖北、浙江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上海最高,为7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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