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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关系的新特点
引用本文:曹可安.我国劳动关系的新特点[J].中国劳动,2010(5).
作者姓名:曹可安
作者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
摘    要:2008年是我国劳动关系历史上变化最为剧烈的一年,劳动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首先,农民工已成为我国劳动关系的主体因素,如何处理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劳动关系调整的重心。第二,非公企业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用工主体。第三,以劳务派遣等用工形式为代表的非标准化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我国的一种非常重要的用工形式。第四,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之间的利益明晰化,双方的冲突和矛盾调和的难度加大。第五,当前我国企业工资收入差别过大,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及调控方式难以适应市场化的工资分配机制。第六,劳动标准问题已经成为劳动关系的主要问题。第七,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增加,集体劳动争议明显上升。这些新情况没有现存的理论和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本着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虚心向基层学习,向实践学习,切实转变管理观念,调整工作重心,从而调整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法律制度。

关 键 词:劳动关系  新特点  转变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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