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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与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冲突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研教院 研究班上海200042
摘    要:"上位法"、"下位法"是根据法律位阶的不同对法律规范所作的分类,当两者相抵触时,司法机关主张"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一般法"是根据法律适应范围的不同所作的分类,当两者相抵触时,司法机关主张"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但在司法实践中"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与"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并不完全协调,而是存在着冲突的。

关 键 词: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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