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清真”要素的商标注册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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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瑞龙 杨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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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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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民族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CSW1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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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真”标示,作为一种宗教、民族的核心文化价值符号,承载了穆斯林严谨的宗教信仰和浓厚的民族感情,并因其独特的区分识别、产品品质保证、传播沟通功能被作为主要构成要素应用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当中。含“清真”要素商标的注册申请人、构成要素、申请注册的类别、申请注册时间等具有明显的特征,含有“清真”要素的商标具有私权性,不应受到“清真”标志牌使用的限制,“清真”商标的私权价值也不能被行政权的公权价值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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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真”标示 功能 商标注册 私权 公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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