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意识对依法行政的社会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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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聂志平,熊园春.论法治意识对依法行政的社会效应[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4):11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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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聂志平 熊园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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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西,南昌,330045 2. 南昌高等专科学校,江西,南昌,33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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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意识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程,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行政效率,实现行政公开化、高效化、民主参与制度化、决策科学化、竞争机会均等化,保障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权益并减轻其不合理负担,规范市场秩序,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强化全民的法治意识,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奠定坚实的、广泛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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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意识 依法行政 社会效应 |
文章编号: | 1671-6523(2004)04-0111-04 |
修稿时间: | 2004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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