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弟的遗嘱和做了“官”的鲁讯弟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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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散木.三兄弟的遗嘱和做了“官”的鲁讯弟弟[J].社会科学论坛,2002(9):6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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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散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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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36年10月16日鲁迅在上海逝世。鲁迅逝世前立下遗言:“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二、赶快收敛、埋掉、拉倒。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四、忘掉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胡涂虫。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1965年4月26日,时已80岁的周作人自知将不起,也立下遗嘱,其云:“余今年已整八十岁,死无遗恨,姑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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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周作人 周树人 周建人 遗嘱 鲁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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