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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契约化是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效路径——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村务契约化管理模式为例
引用本文:徐秀兰,蔡常青.村务契约化是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效路径——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村务契约化管理模式为例[J].内蒙古社会科学,2011,32(3).
作者姓名:徐秀兰  蔡常青
作者单位:1. 内蒙古警察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10
2.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政治学与法学研究所,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10
基金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摘    要:农村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具体体现在依法治村和法律赋予村民的自治权利上,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是解决中介落实机制问题.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等地探索推行的村务契约化管理模式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符合依法治理的内在机制、符合农村和农民的文化传统与现代诉求,代表了乡村依法治理的发展方向,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效载体.

关 键 词:依法治村  村民自治  村务契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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