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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中心城市计划单列——兼与陈胜利、陈洪博同志商榷
引用本文:叶金生,余茂才,邹良贤,德元.略论中心城市计划单列——兼与陈胜利、陈洪博同志商榷[J].江汉论坛,1987(11).
作者姓名:叶金生  余茂才  邹良贤  德元
作者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 (叶金生,余茂才,邹良贤),武汉市人民政府(德元)
摘    要:1983年以来,国家对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广州、西安、青岛等几个大的经济中心城市实行计划单列,赋予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并在这些城市开展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对大城市实行计划单列,重新调整中央、省、市的经济管理关系,扩大这些城市的经济管理权限,这不论是在探索城市经济济体制改革的路子上,还是在恢复、发挥城市在国民经济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促进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上,都有着重大的意义,也取得了瞩目的成效.当然,期望改革没有波折是不现实的.在城市计划单列的过程中,也普遍出现了一些矛盾和摩擦,这是正常现象,不必大惊小怪.《江汉论坛》1987年第8期发表了陈胜利、陈洪博撰写的文章《对计划单列的回顾及其思索》,阐述了中心城市计划单列"是经济改革过程中的一个偏差"的主要观点.本文一方面是对二位同志文章的商榷,另一方面是试图对几年来中心城市计划单列进行总结和探索,并对现阶段完善计划单列提出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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