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气候变化大会21年的艰难谈判历程中,各主权国家普遍把气候谈判当做为本国争取更大利益的机会,在谈判过程中尽可能多地争取本国的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导致气候谈判难以取得根本性进展。因此,从本质上把气候变化作为伦理问题来认识,使自利利他、顾全大局的伦理道德成为谈判的内在驱动力,是从根本上化解气候谈判中的争权夺利思维的关键。道德压力并非气候伦理的初衷,道德尊重带来的道德自律才是气候伦理发挥效用的起点。要使气候伦理真正发挥作用,需要遵循四个原则:毫无例外的相互认可原则、共同利益优先的原则、从我做起的主动行动原则以及通过利他达到自利的能力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