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正常的组织关系被庸俗成感情关系、裙带关系和金钱关系,正常的组织程序也被少数领导干部的独断专行所代替,以致导致象江总书记所说的“任免干部不按规定程序办事,搞临时动议的;不讲原则,封官许愿的;党委讨论人事问题跑风漏气的;利用管理干部的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授意送礼甚至公开勒索的”等腐败现象的滋生。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党内外的影响极坏,危害极大。笔者在工作实践中认识到,要克服和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关键在于建立一套完善的选人用人制约机制。 一、建立领导干部推荐干部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权力的制约,做到防范在先,公正荐人。 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署名的推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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