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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狐朋狗友吃吃喝喝的花费是共同债务吗
摘    要:问:刘某家境富裕,父母娇生惯养,养成了他好吃懒做、出手大方的坏毛病.结婚后,家里经营的企业破产,但大手大脚的习惯却没改.有班不上,交了一些狐朋狗友,整天吃吃喝喝四处潇洒.手里没钱但每次消费过后都争着买单,四处签单. 因为欠账多,还不上,一些饭店、酒店、歌舞厅的老板把刘某和他的妻子王某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用家庭共同财产清债,甚至要求执行刘某和王某的住房. 王某忍无可忍,提出与刘某离婚. 如果离婚了,债务王某要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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