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伴养老”:分手也要依法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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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家平.“搭伴养老”:分手也要依法进行[J].百姓生活,2014(6):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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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家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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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很多害怕孤独的空巢老人渴望告别空巢生活,希望"老有所伴"。但老年婚姻遇到的困难较多,于是一些老人选择"搭伴养老",即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同居生活。近年来,法院受理了一些"搭伴养老"引发的民事诉讼。现将几种情况举例如下,希望引起老年人注意,以避免司法纠纷。一般同居关系随时自行解除案例:今年65岁的退休工程师老王,2009年秋天在晨练点上认识了与自己同岁的陈大妈,两人决定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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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养老 空巢老人 同居生活 老龄化社会 2009年 结婚登记 民事诉讼 同居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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