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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未生效,另觅新欢被索赔
引用本文:彭小菲.离婚未生效,另觅新欢被索赔[J].百姓生活,2014(9):30-30.
作者姓名:彭小菲
摘    要:丈夫起诉离婚,并在离婚诉讼二审期间被妻子拍下与陌生女子的裸照。离婚后,李女士将前夫张先生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2014年3月初,这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经北京市三中院审理,最终判定男方赔偿女方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关 键 词:离婚诉讼  索赔  精神损害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生效  损害责任  离婚后  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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