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未生效,另觅新欢被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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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小菲.离婚未生效,另觅新欢被索赔[J].百姓生活,2014(9):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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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小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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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丈夫起诉离婚,并在离婚诉讼二审期间被妻子拍下与陌生女子的裸照。离婚后,李女士将前夫张先生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2014年3月初,这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经北京市三中院审理,最终判定男方赔偿女方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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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离婚诉讼 索赔 精神损害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生效 损害责任 离婚后 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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