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4年9月4日,社会各界期待已久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颁布(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实施意见》共分三部分,一、总体要求;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三、加强组织领导。在总体要求中,明确此轮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强调改革要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提出改革的目标是: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根据改革目标,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两地分别出台试点方案,2017年全面推进。《实施意见》提出改革的五大主要任务: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制度保障,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五是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改革招生录取机制。考试招生制度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亿万青少年学生的前途命运。为帮助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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