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地理一》订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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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云廷.《清史稿·地理一》订误[J].河北学刊,19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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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云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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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就清代直隶建置的变迁查阅了《清史稿·地理一》(见中华书局标点本第八册)。发现其中错误多处,现做如下校正。 1、清初直隶的总督。该书称:“清顺治初,定鼎京师,为直隶省。置总督一,曰宣大。驻山西大同,辖宣府。顺治十三年裁。”事实上。清初在直隶设有两个总督。一是宣大,一是天津。《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顺治元年》六月己未明确记载:“令故明太子太傅左都督骆养性仍以原官总督天津等处军务。”不久,骆养性因擅自迎纳南来的左懋第、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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