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名词解释(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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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纪,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名词解释(四)[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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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纪 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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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计生委政法司 邮编: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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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二十五、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长效避孕措施包括: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避孕剂、输卵(精)管结扎术等。对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首选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避孕剂。放置宫内节育器,具有避孕效果好、经济简便、副作用小等优点;对已决定不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或因身体情况不宜生育的夫妻除可选用上述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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