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民事登记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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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庆五,张云.从国外民事登记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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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庆五 张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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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公安大学人口所 邮编:100038
(张庆五),公安大学人口所 邮编:100038(张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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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外的民事登记、国民注册或生命登记制度,大致类似我国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均属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相比之下,“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反思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中的一些问题,对于改进我们的工作会有所裨益。一、立法梗概。从近期各国颁布的民事人口登记法规来看,在亚洲,日本1987年修订《户籍法》,泰国1991年发布《户籍管理条例》,新加坡1996年公布《国民注册法》,伊朗叫《民事登记法》1935年,蒙古人民共和国1973年将户口登记纳入《家庭法典》。在欧洲,法国、瑞士、比利时将民事登记纳入《民法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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