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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中心在我国推行的可行性刍议
引用本文:张巨芹,牛振恒.文件中心在我国推行的可行性刍议[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5(2):134-135.
作者姓名:张巨芹  牛振恒
作者单位:安徽技术师范学院办公室 安徽凤阳233100 (张巨芹),安徽技术师范学院办公室 安徽凤阳233100(牛振恒)
摘    要:文件中心在西方已被普遍应用,但在我国尚处于探索、试行阶段。文件中心除具有档案室、联合档案室安全保密的优点外,产权明确,职责分明,效率更高,有利于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现阶段,随着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档案数量急剧增加,档案功能扩大化,档案载体及传播工具现代化,社会对档案的利用要求多元化,改革现行档案管理模式,建立文件中心非常必要。而人们观念的更新、社会经济的发展使文件中心的推广成为可能。在我国推广文件中心要广泛宣传发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分阶段推广实施。

关 键 词:文件中心  档案室  联合档案室  推行
文章编号:1003-2134(2004)02-0134-02
修稿时间:2003年1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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