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8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民委关于抢救、整理少数民族古籍的请示》,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搜集、整理、翻译、出版、研究工作正式展开。1985年,第一次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会议在京召开。1996年,第二次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会议在京召开,确定编纂《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2006年,《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正式列入《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这一项目将全面汇总近30年来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10年,第三次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会议即将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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