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女工不要低保自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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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川河.下岗女工不要低保自创业[J].社会工作,2009(1):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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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川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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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住四川省遂宁市城区镇江寺小区的陈明秀,原在棉织三厂工作,1993年由于企业破产,一次性了断工龄发给补偿费1000元。丈夫原在外贸公司工作,也于2001年下岗,每月发80元的生活费。而此时,家里上有年老多病七十多岁的母亲,下有正在读小学的女儿……,他们对生活、对将来感到十分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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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下岗女工 创业 低保 企业破产 外贸公司 生活费 遂宁市 四川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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