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及法律保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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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晓春.论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及法律保护制度[J].社科纵横,2002,17(3):5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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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晓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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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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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对精神病人 (包括痴呆人 )进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宣告的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很不理想 ,其制度价值也未能够完全实现 ,无法为那些行为能力存在缺陷的成年人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因而 ,对成年人行为能力限制制度和法律保护制度的起源及当代大陆法系国家立法规定的研究。对我国民法的完善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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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成年人 行为能力 限制制度 保护制度 完善 |
文章编号: | 1007-9106(2002)03-00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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