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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警察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之策
作者姓名:崔向前
作者单位: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系
基金项目:2012年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课题“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涉地类群体性事件治理研究”(2012B566)阶段性成果
摘    要:国土资源领域的利益冲突和诉求凸现、违法行为十分严重、执法队伍不力是国土资源警察产生的主要背景。行政协作不力情况下一线执法部门对行政强制权力的渴求及行政强权主导下行政主体对警察权运用的偏好是国土资源警察的生成动力。现行执法协作制度使用不当则有越俎代庖之忧,直接动用警察权则有悖于统一警政,集中警权基本原理。非矿产资源型城市成立国土资源警察则是非常危险的讯号,属于典型的违法配置警察权,靠表面的强制力和震慑力解决不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深层次问题,反而会大面积地引发涉地类群体性事件。建议借鉴海关缉私警察的建制,让国土资源警察划归国土督察分局直接领导,让其在法治框架内运行,把行政执法权和刑事执法权很好地衔接起来,适当规制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对警察权的运用。

关 键 词:国土资源警察  警察权规制  运行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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