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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宪治国与宪法实施
摘    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历史上首次以“法治”为主题的中央全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180多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并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依宪治国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依法治国的灵魂所在。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至上权威,不仅体现在其作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根本活动准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更依附于宪法“活化”的实施环节。全会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的部署,为推进依宪治国指明了基本方向。中国语境下的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需要遵循法治的普遍要求、价值共性和精神实质,充分尊重宪法法律的权威、严格奉行宪法法律的统治,更需要根植中国现实、探寻中国道路、解决中国问题。在这一路征程中,中国宪法学人上下求索,贡献了诸多智识。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际,我们约请四位宪法学者围绕依宪治国与宪法实施的主题,就依宪治国的内涵、理念和实现路径等问题进行笔谈。我们在此以专栏刊出,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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