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更名及职能调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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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更名及增加人民编制的批复》(川编[2006]8号)的通知,四川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险基金管理中心更名为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其职能除继续负责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以外,还承担对全省各州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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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 基金管理中心 医疗保险 职能调整 机构编制 四川省 保险业务 业务工作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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