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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思中国哲学之"法" ——以"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为中心
引用本文:王宝峰.重思中国哲学之"法" ——以"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为中心[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7(6):5-17.
作者姓名:王宝峰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陕西西安,71012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诠释学为视域的中国哲学文献学研究
摘    要:德里达、郑家栋对中国哲学之"法"("学理")的颠覆性挑战,为彻底反思中国哲学学科本质、创新中国哲学研究方法,提供了重大历史契机.挑战使我们认识到:中国哲学通史非"信史",而是基于后设"哲学"观念之"追述";作为现代学科,中国哲学及其历史仅仅是中国思想史的一个阶段;中国哲学学科宗旨是致力于中国传统思想现代化;"创造性诠释"是中国哲学学理基础及方法论本质.中国哲学之所以有"合法性"危机,主要是由于"选出而叙述之"范式,致使中国哲学研究同时缺失了"中国效度"与"哲学效度",实质不过是"西方哲学在中国",已不能适应当下时代要求.中国哲学创新之道,在于以回应时代问题为动机,一方面,以"还原性诠释法""经学路径"归根复命,确立中国哲学"中国效度";另一方面,立足于经学文献主体,借鉴西方哲学方法,以比较、对话视域"以中化西","修复"经典历久弥新之价值,保证中国哲学之"哲学效度".

关 键 词:中国哲学  合法性  学理  中国效度  哲学效度

Rethinking the Nature of Chinese Philosophy : Centering on the Problem of Legitimacy of Chinese Philosoph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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