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的解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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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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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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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重点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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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法》的解释方法在《物权法》颁行之后深具意义,"法律非经解释不得适用"。在各种解释方法中,《物权法》的狭义解释方法应当得到优先运用,法官应尽可能地按照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当然解释、历史解释、合宪解释、比较法解释等方法来进行法律适用。在承认法律漏洞的前提下,应当允许法官借助一定的解释方法弥补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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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解释学 狭义解释方法 法律漏洞 漏洞填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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