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与地方性法规的冲突及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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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春镇,成立文.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与地方性法规的冲突及解决[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1):14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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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春镇 成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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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厦门大学法学院;2. 厦门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3. 厦门大学党规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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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培养实践导向的党内法规高层次人才研究”(FBJG2020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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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与地方性法规的部分规定之间存在内容冲突的现象。这是当前党规与国法衔接协调不充分的直接体现。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涉及地方性制度间冲突化解机制、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和备案审查衔接机制的规定不够清晰明确。为高效化解两类地方性制度间的冲突,助推二者衔接协同,相关部门亟须在厘清二者关系的基础上,从明确行为规范和创新完善运转机制两方面出发,建立一套系统性冲突解决方案。该方案既要明确合法性审查的具体意涵、制度间冲突化解的取舍规则以及冲突处理的具体方式,又应从事前统筹、事中控制和事后保障三个层面出发,建构和完善冲突解决的常态化辅助机制,系统解决地方性制度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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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党内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 冲突解决 合法性审查 衔接联动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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