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按劳分配的新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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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伟梧.对按劳分配的新认识[J].学术研究,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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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伟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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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社科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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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要搞市场经济,那么社会经济利益的分配与再分配,就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如何认识传统的按劳分配的原则与理论呢?这是分配制度改革所不能回避的问题。 (一)市场经济所能实现的社会分配。现实的社会主义不可能是全社会的直接生产也就不可能是全社会的直接分配,只能是通过企业组织形式来组织生产、交换和分配。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的基层单位,同样要求成为社会分配的基本单位,在企业进行初步分配。企业的分配对象不可能是具体的劳动生产品,由企业把产品交给国家,然后通过全国统一的劳动券形式进行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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