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的超常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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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莫非.论辩的超常思维[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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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莫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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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论辩的构成,不外乎三个要素──逻辑结构、言辞表达、思维方式。逻辑结构涉及的是论题问题,也就是立论的论证对象,它所要回答的是“辩什么”。它要求辩者在论题明确的前提下,遵守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的规则。言辞表达是一种外在表现形式,是在回答“怎样辩”时,让人明显感受得到的一种行为表露。论辩没有这二者,当然不能成立。但是,支配决定这二者的,则是思维方式。从现象上看,论辩无疑是一种在逻辑路线引导下的言辞对抗艺术;论辩双方的胜与负,都是由言辞的交锋来决定的。然而言辞的交锋,绝不是单纯的语言文字的相互对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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