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谟拉比法典》第117、118、119条与所谓古代东方债务奴隶制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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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日知,才晓颖.《汉谟拉比法典》第117、118、119条与所谓古代东方债务奴隶制问题[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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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日知 才晓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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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的提起债务奴役或债务奴隶制,曾被看作古代东方早期奴隶制的特色,从而说明东方奴隶社会是停滞不前的,古代东方实行同族人奴役同族人的奴隶制度,债务奴隶制,古代东方是不发达的奴隶制国家。这些观点,在我国,是从外国史学引进来的,对中国古代史学的影响,已有三四十年的时光了。例如,一种见解认为: “在早期奴隶制社会,高利贷资本起特殊的破坏性的作用。在古代东方,债务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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