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承包制与利改税的思考
引用本文:袁守启.关于承包制与利改税的思考[J].山东社会科学,1988(2).
作者姓名:袁守启
作者单位:国家计委政策研究室
摘    要:一、利改税后又搞承包的原因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利改税已经三年,为什么自1987年起又开始大面积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这是需要作出回答的问题。为此,首先要对利改税的利弊作必要的分析,然后再探讨一下承包制与利改税的关系。利改税最早从1981年上半年开始在个别企业试点。经过两年多探索,经国务院批准,自1983年4月起,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分两步实行利改税制度,第一步税利并存,第二步利完全改税。直到1986年底,利改税制度已经成为解决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主要形式。利改税以法律形式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固定下来,保证了国家在企业纯收入的分配中始终拿大头;在管理方法上开始改变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局面,逐渐向间接管理转化,规范化程度比较高,符合经济体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