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划分法律部门标准几种主张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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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舒文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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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特殊行为规则的总和。在阶级对立的社会,它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它包括宪法、法律(就狭义而言)、法令、行政法规、指示、命令、规章、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决定、决议等规范性文件。一个国家的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说凡调整同一种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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