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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资金互助会融资性质与实现形式——基于“三位一体”农协的思考
作者姓名:胡振华  李斌  林坚强
作者单位:[1]温州大学商学院,浙江温州325035 [2]温州金融研究院,浙江温州32503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1AJY00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1203161)
摘    要:"三位一体"是农业经济体制发展的重大创新,为避免因实施"三位一体"而形成"一体"的"超级部门",可将"三位一体"首先在最基层的村级层面展开,形成倒逼机制,然后,自下而上。基于村级层面难以开展农信社的存贷款业务(尤其是小额存贷款)的实际情况,因此,亟需一个新的微型金融组织来代替信用社在"三位一体"新型农村体制中的职能。农村资金互助会的设立弥补了村级层面中金融组织的空白,成为建立"三位一体"必要环节。但农村资金互助会面临着严重的融资困难的问题,为发展村镇级的"三位一体"农协,必须优先建立并完善资金互助会这一内生性的农村微型金融组织,为此,必须给予资金互助会一定的融资权,发挥资金互助会自身的"亲民"优势,采取新型的融资方式,使得这种农村微型金融组织,扎根泥土,开花结果。

关 键 词:“三位一体”合作协会  资金互助会  融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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