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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公共交通拥堵问题的法治思考
引用本文:蔡守秋.解决公共交通拥堵问题的法治思考[J].中州学刊,2014(10).
作者姓名:蔡守秋
作者单位: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基金项目: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当代中国公众共用物的良法善治研究》(13&ZD179)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公众共用道路是一种典型的公众共用物。我国应当基于公众共用物理论,从建设可持续公共交通的顶层设计的高度,从转变和端正公共交通治理和管理的指导思想上解决公共交通拥堵问题。应当突出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将公众共用道路建设放在公共交通建设的首要位置,确立公众共用道路在城乡道路中的主体地位。公共交通建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满足和保障公众基本出行、行动自由和基本生活品运输的需要为优先目标。在公共交通领域实行良法善治,应当综合运用政府调整机制、市场调整机制和社会调整机制。破解公共交通拥堵问题的基本途径是增加公众共用道路的数量和面积,重要措施是加强公众共用道路的管理、服务和相关法制建设。

关 键 词:公共交通拥堵问题  公众共用道路  公共交通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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