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山东的征税体制与村落权力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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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佩国.近代山东的征税体制与村落权力结构[J].文史哲,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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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佩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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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历史系!上海 200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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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代山东农民负担沉重,田赋种类繁多,加之度量衡、亩制和币制的混乱,以及田赋征收制度不合理,致使晚清政府和民国政府的行政权力在农村基层统治结构中日趋虚弱,弊端丛生。为了通过征税系统实行国家权力对村落社区的统治,晚清政府和民国政府不惜任用土豪劣绅、盗匪恶霸充当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他们横征暴敛,武断乡曲,欺压百姓,从而使基于征税、摊款所产生的官民政治冲突,超出了土地占有基础上的经济剥削程度,成为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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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近代山东 征税体制 村落权力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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