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与三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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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庞朴.中庸与三分[J].文史哲,2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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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庞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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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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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庸的所谓中,就是第三者;承认二分又承认中庸,也就在事实上承认了一分为三。世界本来便是三分的。由于二分法的先入为主,人们总习惯于称“中”为“中介”,视之为两极之间起联系作用的居间环节,或者是事物变化过程的中间阶段;还相信中介环节是暂时的,必将向两极分化而最终归结为二元的天下。待到二分法不足以解释一切现象时,亦有人主张一分为多。其实三就是多,多必归于三。三分法有一维、二维、三维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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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庸 一分为三 一分为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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