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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古代肉刑存废之争
引用本文:张兆凯.论古代肉刑存废之争[J].湘潭大学学报,2003,27(6):56-59.
作者姓名:张兆凯
作者单位:株洲工学院,法律系,湖南,株洲,412008
摘    要:汉文帝废除肉刑而后世非议者多,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废除肉刑后,斩右趾者弃市,生刑入死刑,故被认为是徒有轻刑之名,而有重刑之实;二是在徒刑与死刑之间没有中间刑,导致刑制本身的不合理。新五刑的出现,流刑成了正式刑种,解决了刑制轻重不当的问题,恢复肉刑的声音也就日见微弱了。

关 键 词:肉刑  生刑  轻刑  非议
文章编号:1001-5981(2003)06-0056-04
修稿时间:2003年9月28日

Dicussion of Abolishment and Existance of Ancient Corporal Punishmen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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