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法》的两大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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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凤英.新《会计法》的两大取向[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2(3):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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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凤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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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系,湖南,长沙,4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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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与原有的<会计法>相比,新<会计法>强化了市场取向和责任取向,使之成为一部比前者更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会计法>.其市场取向并不彻底,责任取向也不全面,因而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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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 |
文章编号: | 1008-939X(2001)03-0049-02 |
修稿时间: | 2001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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