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几种取证行为的合法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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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青达 史永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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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廊坊师范学院,廊坊广播电视大学 河北 廊坊 0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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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法》第30条规定,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 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就是说,律师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收集证据。特别是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调查和收集证据更是他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律师在取证的时候应当注意证据的合法性问题,缺乏证据的合法性,该所谓证据便不能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毫无疑问,赋予证据以合法性的品格和要求,乃是时代进步的表现,也是诉讼文明的表征。随着法律制度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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