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澳门的法律研究 |
| |
引用本文: | 骆素娜.关于澳门的法律研究[J].决策与信息,2011(1):52-53. |
| |
作者姓名: | 骆素娜 |
| |
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法学院2008级 |
| |
摘 要: | 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中国历代从来都没有放弃过澳门的主权,自澳门被葡萄牙管制之后,澳门的法律制度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沿袭了葡萄牙典型的欧洲大陆法系的特征,在中国对澳门恢复主权以前,澳门的立法具有“双层双轨”的特点,司法不具有独立性,法律条文用葡文写成,而澳门大多数人为华人,他们有自己几千年来形成的独特的文化背景,很难接受葡萄牙的法律,实际上澳门使用的法律很难融入社会,澳门回归以后,各项制度包括法律制度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有民要研究澳门的法律渊源。
|
关 键 词: | 澳门 立法会 行政 司法 法律渊源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