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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亩收租四升”辨误
引用本文:周国林.曹魏“亩收租四升”辨误[J].江汉论坛,1982(1).
作者姓名:周国林
摘    要:历来的研究者讲到曹魏时期租调制度时、大都以为当时的田租征收额是“亩收租四升”。其依据主要是《三国志》卷一《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书》所载曹操租调令:“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欲望百姓亲附,岂可得邪?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其实这“亩收租四升”的记载是不确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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