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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法系发展的前沿——兼论中国法学家的理论贡献
作者姓名:夏新华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混合法系理论是法系研究的派生物,两者的关系十分密切.混合法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混合法律体系、混合法域和混合法系三个概念之间存在着递进关系.三次混合法国际研讨会的召开,折射出未来比较法学研究的发展趋势.混合法系的发展与语言、历史、文化等因素紧密相联,未来世界将会形成三大新的混合法系:新欧洲法系、新伊斯兰法系和新中华法系.未来中国法的发展要体现出自己的主体性,中国的法学家应该跳出传统两大法系的固有思维,肩负起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地去发展混合法理论,在理论创新方面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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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1-5981(2008)03-0024-07
修稿时间:20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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