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黄宗羲论东林学派和蕺山之学——基于对《明儒学案》文本的解读
引用本文:张圆圆.黄宗羲论东林学派和蕺山之学——基于对《明儒学案》文本的解读[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4(2):18-22.
作者姓名:张圆圆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习与探索杂志社,哈尔滨,150001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201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项目“以《明儒学案》为中心的中国哲学视阈下的传统学术史思想研究”;项目编号
摘    要:东林学派和蕺山之学同为明末理学之显学,在明代理学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黄宗羲在《明儒学案》的最后五卷,设置《东林学案》和《蕺山学案》,分别对东林学派与刘宗周的学行及学术思想作出论述。这些论述主要围绕其为东林学派正名、论东林学派对阳明学的批判与调和,以及高度赞扬蕺山之学三个方面展开,其中既有黄宗羲对儒家士大夫学者胸怀家国、内外兼修等高尚人格的无比崇敬,也有黄宗羲对东林学派与蕺山之学中一些具体问题的探讨,同时也体现了他扬"心学"、抑程朱理学的学术倾向。黄宗羲的这些论述,在一定程度上,较为客观地实现了对明代理学后期发展的总结。

关 键 词:黄宗羲  《明儒学案》  东林学派  蕺山之学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