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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
摘    要:国科发财2009]97号各有关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科技工作培养人才、促进就业的作用,现就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承担单位)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关 键 词:重大科研项目  高校毕业生就业  聘用  鼓励  科研机构  研究工作  单位  稳定  项目承担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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