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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收费有新规定
摘    要:<正> 最近,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做好199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意见》对毕业生就业收费作出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收费项目原则上只限于收取教育补偿费和违约金两种:凡国家任务计划招收的毕业生,因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被批准自主择业或申请自费出国的,高等学校可对其收取教育补偿费,按自费生对待;凡属国家定向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违反协议不去定向地区或委培单位工作的,高等学校可按协议规定对其收取违约金和部分教育补偿费;凡毕业生违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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