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北宋户部体制的结构与功能
引用本文:纪凡.论北宋户部体制的结构与功能[J].河北学刊,1992(1).
作者姓名:纪凡
作者单位:河北省社科院 助理研究员
摘    要:元丰改制后,北宋的中央政权组织形式大体上恢复了唐代三省六部制。因此,北宋的最高财政经济机关也由三司改为了户部,但北宋的户部决非是唐代的原样模写和简单重复。 唐代的户部由四部分组成:一日户部(称本司或头司),二日度支,三日金部,四日仓部,由户部尚书“总其职务而行其制命”。北宋的户部则有五个部分,两个系统。度支、金部、仓部,同唐相仿,而“头司”却分曹治事,“左曹分案五,置吏四十;右曹分案五,置吏五十有六”。左曹和右曹负责组织财政收入,而尚书所领的度支、金部、仓部则负责财政分配。单就左右曹这个系统而言,由于左曹的收入主要归度支分配,故左曹和尚书的隶属关系要稍稍深一层。但右曹则不然,“右曹事专隶所掌侍郎”,不受尚书领导。元祐元年,由于司马光“乞令尚书兼领左、右曹”,户部尚书因之也曾一度兼领左右曹事务。但绍圣时期又结束了这种状态。绍圣三年,北宋政府明令规定:“右曹令侍郎专掌,尚书不与”。这样,地方财政机构也随之分为两套——“诸路转运司则左曹之属也,提举则右曹之属也”。“州县钱谷有属常平司者,名色非一,悉总于户部右曹”。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